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网络舆情管理,保障校园和谐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网络舆情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舆情监测、风险评估、应对处理和宣传引导等。
第三条 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涉及学校的各类信息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影响。舆情管理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网络舆情,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
第二章 网络舆情风险点
第四条 学校网络舆情风险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政治敏感问题:包括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冲突、政治事件和政策的影响、国际关系与涉外事件、政治人物言论和活动等方面的问题。
2.教育教学质量问题: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师素质、考试安排等方面的问题。
3.学生管理问题:包括学生违纪处理、宿舍管理、奖助学金发放等方面的问题。
4.后勤服务问题:包括食堂饮食卫生、宿舍设施、校园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5.财务管理问题:包括学费收取、经费使用、财务公开等方面的问题。
6.人事管理问题:包括教师招聘、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方面的问题。
7.校园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疫情等方面的问题。
8.政策法规实施问题:包括新政策、新制度的宣传、解释和落实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章 网络舆情监测
第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设立专门的舆情监测机构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第六条 舆情监测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24小时不间断地对互联网各类平台(包括新闻网站、社交媒体、论坛、贴吧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涉及学校的网络舆情信息。
第七条 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对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初步分类和评估,根据舆情的传播范围、热度和影响程度,分级预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网络舆情风险评估
第八条 建立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对发现的舆情信息进行全面分析和研判,重点评估其对学校声誉、师生心理和校园稳定可能带来的影响。
第九条 舆情风险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1. 舆情信息的真实性:核实信息来源,辨别真伪。
2. 舆情信息的传播路径:分析信息传播的媒介和途径。
3. 舆情信息的受众范围:了解信息影响的人群和范围。
4. 舆情信息的情感倾向:分析信息传播者和受众的情感态度。
5.舆情信息的潜在风险:预测信息可能引发的次生舆情和连锁反应。
第十条 根据评估结果,舆情信息可分为一般舆情、重要舆情和重大舆情,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第五章 网络舆情应对
第十一条 对一般舆情信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回应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二条 对重要舆情信息,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应急处置小组,制定详细的应对方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对重大舆情信息,启动学校舆情应急预案,动员各相关部门和力量,全面协调处理,确保信息透明,及时向师生和社会公布真实情况,积极引导舆论。
第十四条 在舆情应对过程中,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的规定和程序,做到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及时,避免信息失真和误导。
第六章 网络舆情宣传引导
第十五条 学校加强网络舆情宣传引导工作,建立正面宣传机制,积极传播校园正能量。
第十六条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建立良好的媒体关系,主动邀请媒体报道学校的积极成就和先进经验,提升学校形象。
第十七条 积极利用学校官网、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方向。
第十八条 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增强师生的网络素养和媒介素养,引导学生理性表达观点,文明上网。
第七章 网络舆情防控措施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舆情管理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舆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涉及本部门的舆情信息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十条 加强舆情管理培训,提高舆情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对能力,定期开展舆情应对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 建立舆情信息反馈机制,鼓励师生通过合理渠道反映问题和意见,及时解决师生关切的问题,减少负面舆情的产生。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学校网络安全与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